2021年(夏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 贾平
  • 日期:2021-03-15
  • 6502

各位毕业生:

2021年(夏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工作安排如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附件均为最新版本,请勿使用旧版本)。

一、填写“培养指导”系统,提交学位论文2021年4月16日前完成

1、填写“培养指导”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无误(个人信息维护、课程、论文、成果和实践五大版块);

2、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附件1),通过“论文格式检测”系统完成;

3、论文由导师指导审核,通过后将论文在系统中上传。

 

二、论文送审和答辩2021年5月17日前完成

1、实行盲审(双盲)制度,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3-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院外专家1-2人)。博士学位论文须聘请5-7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院外专家2-3人)。

2、参照附件2-4的要求,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盖章:

(1)《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附件5);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6);

(3) 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原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并由导师审核签字)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3、论文答辩

参照《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条例》(附件7)和《学位论文答辩程序》(附件8),选定答辩秘书,组织论文答辩,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9)《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附件10):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至少1-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至少2-3位应为外单位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3,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

 

三、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1年5月21日前完成

1、按照《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附件11)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4),确认信息无误后,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

2、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6。

12BET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