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公司教学安排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
2023年1月8日(星期日)秋季学期教学周次结束,2月20日(星期一)春季学期正式开课。员工寒假放假时间由各院系、本科部根据教学及考核完成情况,自行决定并向本单位员工发布。
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至2月15日(星期三)教职工放寒假,2月16日(星期四)正式上班。其中春节假期为1月21日至27日。
二、寒假期间工作安排
1. 党政办公室、总务部各校区管理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正常办公,实行轮休;收发室正常交换文件。
2. 财务计划处、卫生所每周二、五安排值班。
3. 其他管理与服务部门及各院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主管校领导要求,自行做好相关工作及人员安排。
4. 寒假期间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本通知做好假期工作安排,并根据工作需要以适当方式公布值班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认真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