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 王燕培
  • Published: 2021-03-22
  • 20219

       根据教育部及12BET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特制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21年3月28日进行,本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的原则, 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

二、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需提交的审查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员工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科成绩单原件(1-3年级及4年级第一学期,需加盖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

5、填写《12BET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政审表》(见附件)。

注意事项: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早8:00—20:00(全天);

2、复试地点: 玉泉路教学园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3、体检:另行通知

注:考生可提前到国科大人文楼240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也可在复试当天一起带来提交。

四、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和成绩计算方法

1、英语测试:包括--英文自我介绍、英文听力会话、科技文献翻译

评分标准:从语法、词汇、表达与交流等方面考察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

2、业务能力测试:包括--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工作情况、专业知识问答

评分标准:

(1)现有专业知识与硕士期间计划从事的科研活动的吻合程度(20分)

(2)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和扎实程度(20分)

(3)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研究兴趣(20分)

(4)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20分)

(5)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以及综合素质(20分)

3、复试成绩 = 英语测试成绩 × 30﹪ + 业务能力测试成绩 × 70﹪

五、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 × 50﹪

录取原则:

1、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各专业按录取成绩择优录取。

5、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被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的方式和时间

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二周。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12BET:0010-69672953     邮箱:wangyanpei@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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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