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夏季)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 姜珊
  • Published: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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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生:

    2024年(夏季)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 工作安排如下,请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拟申请2024年(夏季)学位的同学,请在2024年3月15日中午12:00前,经与导师充分沟通并经导师同意确认参加此次学位申请工作后,填写《申请开通学位系统权限名单》,请在2024届夏季毕业生群内完成表单收集或者发送表单到邮箱jiangshan@ucas.ac.cn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

    毕业生与导师讨论文章的涉密情况,如确有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本案需求,请单独邮件联系。

二、以导师为单位分成若干答辩小组,选定答辩秘书后联系管理干部在系统中聘请并维护答辩秘书信息。(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答辩资格审核(2024年4月18日前完成)

1、填写“培养指导”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无误(个人信息维护、课程、论文、成果、“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五大版块);

   课程:学分要求对照《附件1:2015-2023学年以来的研究生学分要求》

   成果:对照《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2021年11月修订)》

2、完成论文格式审查,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相对应《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具体要求》(附件3、附件4),在“培养指导-论文格式检测”系统中完成格式审查,同时请求导师审核

3、“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经导师审核后员工可获得2学分,填写要求参考《参考文件:12BET培养环节流程细则》;

4、员工将论文在系统中上传,由导师指导、审核以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并在纸质版《附件8: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签字确认。

导师审核路径:信息门户-培养指导

注意: 答辩资格审核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附件9:答辩资格审核自查表;

    2、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接收函务必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3、成绩单;

    4、《附件8: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初稿,本人及导师签字,可暂不粘贴照片。

四、论文盲审和答辩(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

1、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1)凡申请12BET学位的员工,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12BET”(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3)根据三届七次校学位会的决议,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4)校部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夏季会议决定员工提前毕业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学位论文不少于5名专家盲审,论文评阅及答辩全优。

   (5)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须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

2、学位论文评阅

实行盲审(双盲)制度,通过“新学位论文评阅系统”送审。

   (1)硕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三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团队格的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五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两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团队格的同行专家。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应有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4)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硕士论文总体评价含“差”或博士论文总体评价低于60分,或有不同意答辩),应再增聘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

   累计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需在学院学位审核小组讨论是否继续申请学位;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学位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5)员工必须逐条对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进行修改或说明,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上传系统。

3、材料审核

参照附件5、附件6的要求,论文答辩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审核盖章(答辩秘书已课题组为单位统一提交进行审核盖章):

   (1)在学期间发表的有效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接收发表的论文清样和接收函复印件,附页说明发表情况,务必由导师审核后签字并写明“同意该生以此文章申请学位”)和其他专利、专著和获奖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2)附件10: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套)。

   (3)附件12: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

   (4)附件17:12BET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

4、论文答辩

   (1)答辩秘书统筹答辩专家时间,拟定论文答辩时间,提前三天张贴答辩海报,答辩当天悬挂硕/博答辩横幅。

   (2)研究生提前准备ppt(硕士15-20分钟,博士25-30分钟),并打印、装订论文(数量与专家人数相同)。参照《附件5-1: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12BET关于印发《12BET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和《附件6:校发学位字〔2021〕173号-12BET关于印发《12BET校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论文答辩,专家在《附件8: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两份)》签字,并填写盖章后的《附件10: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套)》。

答辩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团队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一至两位外单位同行专家;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五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团队格的人员组成,答辩委员中应包含两至三位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3)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介绍答辩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待对答辩人进行评议时须回避。

   (4)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答辩秘书整理答辩纪要和结果,并上传系统(信息门户-培养管理(选择“答辩秘书角色”)。

   为确保答辩结果维护正确,在“培养管理”系统中维护答辩结果时,须上传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的“答辩委员会决议”页扫描件。

   (5)除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答辩会议程参考《附件5-1:校发学位字〔2021〕174号-12BET关于印发《12BET校部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进行。

五、论文评阅和答辩后修改后系统提交修改说明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及初审后若做了修改,应将逐条对应专家质疑的详细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

   2、评阅和答辩后专家要求的修改部分,填写《附件17:12BET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附件18:12BET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登记表》。根据专家评审和答辩中书面和口头意见,罗列所有修改意见,对哪些页哪些内容做了哪些详细修改。

   3、“培养管理”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员工点击“有修改”,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扫描件。

   4、导师签字的附件17、18的原版文件务必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并交到学院办公室存档。

注意:务必按照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逐条修改论文,并将详细的修改情况或修改说明填报到“培养管理”系统中。

六、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2024年5月15日-24日12:00前完成)

   1、2024年5月15日中午12:00之前将最终装订版、与系统完全一致、本人及导师签字的1本学位论文和1份《学位申请简表》(附件12或附件13)交至12BET学园四-448培养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此次学位申请。

   2、2024年5月24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1)《附件20: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列表》中其他学位申请材料(签字版);(2)《附件19: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3)《附件22:研究生人事、学籍档案整理登记表》填写并准备毕业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交至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

   3、请务必确保培养系统和学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上传学位论文为最终版,需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且需要本人及导师的签字。

2024年度将不再设置秋季学位申请批次(9月),请各位毕业生悉知。

                          

  12BET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