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学习,增强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11月29日,资环-农公司党委801党支部第三党小组于学园四449教室顺利开展了“反腐倡廉”主题学习活动。党小组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入党申请人参与学习,活动由李燚桐同志主持。
“就说我交的这些东西啊,它都不是我的!”2015年央视春晚的这段相声表演《这不是我的》拉开了主题学习活动的帷幕。相声在其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用词广泛丰富的艺术色彩背后,往往会揭示一种社会现象,多数旨在讽刺某种社会行为,使观众潜移默化之中接受教育。
党小组长李燚桐随即向小组成员抛出一个问题:“相声中那个口口声声说‘这不是我的’的人违反了党内哪些规章?”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全体成员对《准则》开始了进一步的学习。赵梦菲同志表达了她的理解:“这一人物角色以权谋私,违背了《准则》第一条,即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此外,他接受贿赂的行为违背了《准则》第二条,即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李燚桐就给出的答案引导全体成员进一步思考“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或者现象应该怎么办?”激烈的讨论过后,刘朔同志谈到:“我们一定要坚决与之斗争,及时上报政府相关部门。我们可以去政府的官方网站留言,可以去信访局,也可以在政府规定的领导与人民群众访谈日向领导反映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反映情况要有理有据,采取适当的方式。”
最后,李燚桐总结并强调,面对党内存在的一些贪污腐败现象,应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之斗争到底。更重要的是,党员同志要学习好党章相关规定、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自觉遵守铁的纪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决不触碰腐败红线。
在这次学习中,党员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